導語
母親手術前三天,丈夫周嶼把共同賬戶里的38萬元轉給養(yǎng)妹交婚房首付,只給我留下2萬元。
醫(yī)院催繳押金,再晚一步,母親的手術排期就會讓給別人。
周嶼只說:“先借給她,她會還?!?br>
婆婆接著說:“她的婚不能等,***病可以等半年?!?br>
我沒跟婆婆爭,只告訴周嶼:誰轉走的錢,誰負責補回來。
我只給他48小時。
期限一到,他沒還錢,也不接電話。
我拿著繳費單直接撥通銀行:既然他說只是臨時借用,我就要查清這筆錢到底何時被安排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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